药物流产是指口服药物来终止早孕。很多女性特别是一些未婚妇女,以为药物流产就如月经来潮一般,不会影响健康,便不做避孕措施,只要一怀孕,就要求药流处理。其实这种做法是很不可取的,药物流产只是作为避孕失败之后的一种补救措施而已,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有哪些人不适合药物流产。 适应症: 1.因各种原因要求终止妊娠而无禁忌症者; 2.适合于怀孕8周内的高危妊娠,负压吸宫术有困难或有高危险而又需要终止妊娠者,也适合于对手术流产有顾虑或者有恐惧心理的妇女。 禁忌症: 1.青光眼、哮喘患者; 2.心肝肾疾病及肾上腺皮脂功能不全者; 3.带宫内节育器、妊娠和怀疑宫外孕者; 4.服药后不能及时去医院就诊者最好不用药物流产,以免发生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去医院而耽误病情。 如果你决定了药物流产,那么还应了解一些注意事项:首先,药物流产只用于终止宫内妊娠。用药前务必做B超检查,确诊宫内妊娠,胎囊大小约在1.0CM;2.5CM方可服药;其次,胎囊排出后可服用益母草冲剂减少蜕膜残留引起出血时间长。此外,还应口服消炎药预防感染。 药物流产必须在有条件的医院,由医生监护和指导下使用,不可擅自在家服药流产,否则后果不堪设想。而且药物流产对女性的身体还是有很大的影响的,如果没有做好迎接新生命的准备,就一定要做好避孕的措施。 |